戴璞:中国的高水平开放促进世界经济复苏******
【跨国企业在中国】
编者按:走进在华跨国企业,听外企老总谈“中国式现代化机遇”、释“经济全球化之道”。
中新网10月22日电 题:戴璞:中国的高水平开放促进世界经济复苏
中新财经 吴家驹
“虽然短期内中国经济面临多方面挑战,但我们仍然相信,与世界上许多其他市场相比,中国经济基本盘拥有更强的韧性与独特性。”近日,罗兰贝格全球管理委员会联席总裁戴璞在接受中新财经专访时如是说。
戴璞表示,在当前全球经济放缓的情况下,中国的高水平开放和合作支持政策,将不仅有利于中国,也将为世界其他国家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投资可能性和增长潜力,促进世界经济复苏。
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一些外资企业在全球推进多元化布局,从您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外商对华投资的步伐发生变化了吗?
戴璞:自今年年初以来,疫情给中国本土及外资企业保持正常运营带来了一定挑战。同时,在全球供应链承压、美国技术禁令及限制不断加码的背景下,企业未来发展压力不断增加。自2018年起,许多公司已经或正在推进业务模式转型,包括在亚洲多个国家进行区域化布局以保持或提高竞争力,并尽可能增加对一些部件和系统的多元化采购,这种业务模式的转型方式并不局限于中国。然而,中国的供应基础在许多领域仍然是无可匹敌的,中国市场的需求在价值与数量方面仍保持着高度吸引力。
虽然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级与全球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如欧洲能源危机的影响已蔓延至全球经济,但与世界上许多其他市场相比,中国经济仍有巨大市场潜力,长期经济基本盘稳固且具备韧性。中共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了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这在目前的紧张动荡的全球局势中,尤为值得注意和受欢迎。
此外,中共二十大报告为未来五年中国经济发展定下基调,强调更高质量的增长,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这也意味着外商投资领域的转变,鼓励资金着重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现代服务等重点领域,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中国未来发展的目标。我们已经可以在今年中国外商直接投资(FDI)数据中看到这样的趋势。今年前8个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8927.4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6.4%。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33.6%,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长43.1%,高技术服务业增长31%。
因此,我们认为,在中期内大多数在华外资企业难以承受由退出、缩减甚至冻结对中国市场投资所带来的巨大机会成本。同时,企业需要通过区域化、供应链多样化等有效措施,以妥善解决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未来运营风险的忧虑。
中新财经:您之前提到,对于大多数跨国企业来说,中国仍然是有吸引力的市场。就您观察到的情况看,目前跨国企业对中国市场的哪些机遇比较感兴趣?
戴璞:未来,有越来越多的机会将围绕着中国经济“现代化”和“降碳”两大主题展开。中国愈发重视工业现代化的发展,中共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了这一点。在过去几年中,跨国公司是推动中国工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贡献者之一,特别是在工业自动化、机器人、数字化等细分领域,跨国公司在全球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未来这些公司将继续服务于中国市场,进一步推动中国工业供应链体系的现代化进程。我们在2021年就已看到中国在自动化领域的投资迅速增加,跨国公司在该领域的经济活动显著增加。这对跨国公司来说仍然是一个战略性机遇,中国政府也通过外商投资目录,鼓励在这些领域的投资。
中国向世界做出的“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承诺,是中国保持全球竞争力的关键,它将进一步加快推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同时,中国也需要在短时间内实现生产模式的转型,这也将带来创新的加速,而且与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相比,中国市场的巨大规模与需求将更有利于推动边际成本的下降,促进技术的应用与普及。因此,在低碳发展领域将出现更多的国际合作、投资和共同发展的机会。
中新财经:罗兰贝格对于中国市场和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怎么看?
戴璞:自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的发展中并形成独特优势。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布局具有广度与深度。2021年至2022年初,中国经济在疫情中快速恢复,中国市场成为许多跨国公司额外的增长引擎,众多外资企业实现销售额与利润双双提升。而2022年,全球宏观环境变得更加复杂,特别是对跨国公司来说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大幅上升。
虽然短期内中国经济面临多方面挑战,但我们仍然相信,与世界上许多其他市场相比,中国经济基本盘拥有更强的韧性与独特性。自去年以来,中国一直在迅速建立以工业现代化和低碳发展为动力,重视创新的新经济引擎,并逐步取代过去主要由低劳动力成本、宽松的环境监管和高资本生产率驱动的竞争力。更重要的是,中国的价值链表现出了与其他市场日益不同的特点,这就要求商业模式的本土化。从供应链的角度看,脱钩并不那么明显,但中国的创新、设计、品牌、开发和生产等方面,越来越以中国市场为导向。
中新财经:近些年,中国推出了很多鼓励外商投资的政策。您最感兴趣的是哪方面的政策?您认为这些政策给外商投资提供了哪些帮助?
戴璞:在2022年上半年,面对多种不利因素,中国推出了大量的政策措施来稳定经济增长。中国政府今年5月公布的稳经济33项措施,其中包括了多项积极吸引外资、加快重点外商投资项目交付的政策。
我注意到,中国在最新修订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政策加码鼓励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建立高端和新兴技术的研发中心。随着支持力度的加大,外资可以在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共享全球资源,实现创新本土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在当前全球经济放缓的情况下,中国的高水平开放和合作支持政策,将不仅有利于中国,也将为世界其他国家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投资可能性和增长潜力,促进世界经济复苏。
中新财经:目前,全球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多变化。例如,三季度以来,美元指数进一步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下跌。这是否会影响在华跨国企业的投资决策和长期规划?美元升值会对跨国资本的流动产生哪些影响?
戴璞:自去年年中以来,美元相对全球其他货币表现强势,特别是在今年夏天加速升值,这给全球市场带来了许多挑战。
2022年9月底,人民币兑美元出现大幅贬值,引发市场担忧。事实上,今年人民币的表现已经超过了其他一些主要货币,特别是欧元和日元。从IIF(国际金融协会)最近公布的数据来看,除了3月份美联储将联邦基金利率上调25个基点时,引发了一定的资金流动外,我们并没有看到中国出现大规模的资金外流。而在之后的几个月内,我们看到资本流入到中国市场。
从出口来看,人民币适度贬值有利于保持出口竞争力,虽然这将提高主要进口商品的价格,但到目前为止,中国的通胀压力仍在可控范围内。总体来说,我们认为中国的资本外流风险是可控的,这要归功于强劲的贸易顺差和庞大的外汇储备为资本外流和稳定汇率提供了缓冲。
此外,对于在中国的跨国企业来说,货币波动只是影响企业做出投资决策和长期规划的因素之一。对企业而言,做出战略性的长期投资决策需要全面考量和深入分析,进行风险评估。它将围绕宏观政治经济环境、市场波动、经济技术制裁、最新监管动向、战略敏感性、供应链韧性、本地能力等多种维度,并在深入理解目前及未来潜在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风险缓解及管理计划。(完)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