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空间站2023年将迎两艘载人飞船和一艘货运飞船******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李京泽)《中国航天科技活动蓝皮书(2022年)》发布会18日在北京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中国空间站任务将开展神舟十六号、神舟十七号载人飞船发射及天舟六号货运飞船发射。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五院空间站系统副总指挥敬铮在发布会上表示,2023年,神舟十五号和神舟十六号乘组将连续驻留,开展航天员和货物出舱,支持空间科学、材料与技术试验项目,并进行空间站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技术升级。其中,将首次开展大小机械臂级联状态下的舱外载荷支持,首次小机械臂安装载荷,以及首次人货同时出舱。
在载人飞船方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五院载人飞船系统副总设计师郑伟介绍称,2023年,载人飞船将按计划执行两船次返回、两船次交会对接、三船次应急支援待命,涉及神舟十五号至神舟十八号共四艘神舟飞船。同时,还将并行开展后续飞船的研制工作。2023年载人飞船任务将保持高密度、多船并行研制状态,每半年发射一艘载人飞船成为常态。
在货运飞船方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五院货运飞船系统副总设计师徐小平称,2023年将发射天舟六号货运飞船,给神舟十六号乘组、神舟十七号乘组上行运输生活物资、乘员设备、驻留消耗,为空间站补给推进剂,上行维修备件和舱体补气气瓶等,为在轨工作上行应用试验的设备和消耗物资。
他指出,天舟六号货运飞船为改进型飞船,扩大了密封舱容积,增加了货物运送能力,并仍然在海南文昌发射场,用长征七号火箭发射入轨。(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